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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帮你盘点哪些行为会违规

从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已经正式实施,那么电商从业者应怎么做才不会触及电商法呢?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解析:虚假宣传、套路卖不能再做了,商品宣传信息也会被要求存证,做虚假宣传广告是给自己挖坑。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析:单纯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喜好,然后分发用户喜欢的信息流量已经不可取了,还需要额外的、不针对个人喜好的选项。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解析:比如在某平台买火车票的时候,系统就默认了一些搭售服务,一不小心就花了冤枉钱,1月1号之后,平台再继续这样就是违法。      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解析:尤其是注销账号方面,很多平台没有设置,以后这种情况也是违法。第二十五条 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解析:实践中,隐私保护很难,各个平台、运营商等都在泄露,但至少有法律层面的保障了。第三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解析:划重点,平台有做数据存证的义务了,而最具法律效力的存证应属于第三方专业平台,比如易保全数据保全中心。第三十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第四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解析:删差评?不存在的,不仅不能删差评,还有信用公示、信用排行,老赖卖东西,一眼可揭穿。第四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解析:知识产权保护再次被提及,侵权成本变高,时代的进步。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解析:提交订单成功,就相当于合同成立,除非当事人事后约定,否则就不能违约。比如卖家不小心把1000块的东西定错成100的价格,一旦被购买,不能反悔,除非买家同意重新约定。第六十二条 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解析:又一个重点,平台不仅有存证的责任,而且还有帮用户举证的义务。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通过制定一些合规的措施即可避免,如取消默认搭售,设置注销途径,设置信用排行。但存证、举证方面则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来解决。电商运营中产生的交易凭证相当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则应由第三方平台提供才更具法律效力。因此,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必须需要第三方存证才能够保证其合法性。如何选择存证平台存证不光是“存”,更重要的是“证”,第三方存证如缺乏监督,或技术有限,其法律效力会大打折扣。因此,合同存证平台应具备以下特点:一、存证平台技术的可靠性,且此技术应被司法认可二、存证平台应受司法认可,具备较高的法律权威性三、提供的存证服务是否符合企业本身的发展需求君子签合同存证优势首先,君子签拥有专利技术——保全链,可对数据进行加密防篡改;拥有自建私有云,两地三中心,确保数据不丢失,安全可靠。其次,君子签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等权威机构建立联盟区块链,存证数据的摘要同步至各节点,再次确保数据的不可篡改,提高数据权威性。当发生法律纠纷时,可以直接在线申请公证证书、司法鉴定书,免去传统的出证流程。再次,君子签的存证是包含用户签约的每一个环节,保证了签约全过程的证据提取,减少法律风险。 最后,君子签不只提供电子合同服务,还提供一套适合企业本身发展的专属订制解决方案,满足企业的各种场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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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重磅!办理土地、房屋转移登记时可使用电子文书

4月3日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为使《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适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须有序修改相关法律及配套法规和政策。会议通过《行政许可法》、《商标法》、《建筑法》、《电子签名法》等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建议其中包括: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   根据现行使用的《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场景的合同签署不适用于电子签名: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这也意味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其中明确,2019年底前,流程精简优化到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提出三项主要任务,其中之一便是推动信息共享集成。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集成,2019年底前实现互通共享。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 目前不动产要求电子化登记后实行互联互通,只有将纸质文本都变为电子化才能联网后实行互通共享,此次提及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不排除是为信息全国联网铺路,特别是对一些四五线城市而言,需要将不动产相关信息实行电子化,才能实现全国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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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全国多地推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再被认可

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深入,证照的电子化已成主流趋势,而其中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作用更加明显。   忘带证件是很多人都遇到过的情况,现在,遇到这样的麻烦情况有救了。因为有越来越多的证件可以放进手机。2018年4月17日,“电子身份证”登录支付宝。2018年4月22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签发全国首张“电子社保卡”2018年6月5日,广州签发了全国第一张“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近年来,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证照电子化成主流趋势。办理电子证照需要对办理人的身份进行识别和认证,其关键在于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网上身份鉴定办理电子证照是通过网络渠道完成的,那么对于申请人就需要进行身份鉴定,目前网上进行身份的形式多样,人脸识别、银行卡三要素、身份证、手机等,以确保申请身份真实有效,从而实现足不出户、远程办证。在线签字盖章网上办理证照时,还有相关的申请提交和审批流程,那么申请人和办理人双方还需在线签署相关文件,才能保证办理行为和证照的合法性。其签署行为主要借助数字签名技术来实现。因此,国家各部门大力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中的应用。国务院2018年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日前正式对外发布《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6项国家标准。   工信部3月12日,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在北京组织召开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座谈会。会议指出,信软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做好行业监管工作,积极推进电子签名跨境互认及试验试点工作,推动行业应用创新,促进电子认证与应用深度融合。公安部3月26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公告(2019年第5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便利人民群众获取用于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所需的本人出入境有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向内地居民开放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和普通护照签发记录服务,同时可生成经国家移民管理局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与盖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章的同类纸质文件具有相同效力。   财政部4月9日,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京沪两市政府,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努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邹加怡说,今年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可能会聚焦几个重点领域: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的便利化改革。比如在北京、上海试行取消规模小、风险小的建筑项目施工图审查环节,比如明确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值得一提的是,电子证照与电子合同非常相似,都是通过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技术确保其法律效力,而且在办理电子证照时本身还会签署一些电子合同协议。 由国家带头的电子证照普及,将慢慢改变多数人对可靠电子文件的不信任感,也会带动电子合同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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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重磅!国家再次认可并提倡互联网仲裁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若干意见》从贯彻落实仲裁法律制度、改革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等方面对仲裁制度的完善做出新的要求。其中,意见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十二)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适应互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络化的案件管理系统以及与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等平台对接的仲裁平台,研究探索线上仲裁、智能仲裁,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建立完善涉网仲裁规则,明确互联网仲裁受案范围,完善仲裁程序和工作流程,为当事人提供经济、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研究仲裁大数据建设,加强对仲裁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推动与相关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构建多方参与的网络治理协作机制,有效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仲裁与互联网经济的深度融合。互联网仲裁优势明显近年来,不良贷款率、问题融资平台数量上升、企业债违约增加、中小企业面临应收账款风险、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等一系列问题,传统的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在面临金融、借贷纠纷数量井喷的时候,必然出现如周期长、效率低、成本高等短板,而互联网仲裁,犹如一把利剑,能迅速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所谓互联网仲裁,是指仲裁程序的全部或主要环节,包括提出仲裁申请、立案、答辩或者反请求、仲裁员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审理以及仲裁裁决的做出等,均在网上进行。 相比传统仲裁方式,网络仲裁能更好地发挥灵活、快捷、不受层级地域限制、裁决可强制执行等优势。互联网仲裁与电子合同结合但从实践来看,仅仅把仲裁程序搬到互联网上是不够的,法律服务不能再局限于事后解决纠纷,从交易源头进行风险管控,实时有效记录交易流程,在争议发生后及时解决,才是保障权益的根本之策。以君子签为例,君子签电子合同可提供签约后的仲裁服务,前提条件是合同约定仲裁。另外,电子合同本身作为证据存证,在遇到合同纠纷后,如当申请启动网络仲裁,可以直接将电子合同作为有效证据,这就大幅降低互联网仲裁所需的时间。 目前互联网仲裁正处于萌芽阶段,未来在贷后风控、打击老赖等方面作用更为明显,国家此次印发的《若干意见》无疑为行业发展注入了催化剂和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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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如何选择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

如今,企业对电子合同的需求越来越大,使用电子合同的企业也越来越多。对于企业来说,自行开发电子合同签署系统成本高,且法律效力存疑,因此大部分企业选择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服务。   而在众多电子合同服务商中,什么样的平台才靠谱?认证可靠纸质合同经常出现冒签、代签、“萝卜章”等问题,电子合同也不例外,必须确保签署双方的真实身份,防止冒签、代签等现象。君子签拥有活体人脸检测、银行卡四要素、U盾等八大认证方式,确保签约主体真实有效。加密可靠电子合同没有可靠的加密方式,易被篡改,就没有法律效力,出现纠纷后往往最后不能被司法采纳。君子签拥有独家专利技术——保全链,自主研发的保全链是利用区块链(Blockchain)的底层技术,对数据进行分布式存储、点对点传输,通过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对电子合同签署过程中签约主体、签约行为、签约地点、阅读记录,全程的证据固化。保障用户信息不可篡改、时间不可篡改、电子数据不可篡改。存证可靠单方面的存证并不一定能被司法采纳,申请存证的一方完全存在篡改动机,他们有可能在篡改后再存证。因此只有提供了可靠存证手段,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才能得到保障。君子签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等权威部门,共同搭建起联盟区块链,保全数据即时同步到区块链各个节点,真实可靠,是国家司法认可的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接入便捷对接企业平台属于比较复杂的工作,不同的企业其自身平台不一样,有的中小企业甚至没有自己的平台,因此在进行筛选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商时,应考虑是否具备标准的API/SDK/SAAS,整个接入过程是否做到了便捷性的要求。君子签提供一站式的运营接口解决方案,客户不需要再另行对接多家供应商。各种强大的API、SDK接入方式,接入时间短,接入方式简单,还可提供本地化部署,大大提高了客户系统的接入效率。法律配套用户在遇到纠纷时,需要电子合同平台协助出具电子证据用于司法鉴定。平台方是否能够快捷的对接司法机构,便是用户处理纠纷周期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君子签通过同步各大司法机构,用户只需要在君子签平台就可以实现一键在线申请公证、司法鉴定和在线仲裁等服务,合作的法律机构也可以为用户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得到全方位的解答。通过将区块链与司法结合,君子签创新“区块链+司法+电子签约”,开辟了电子合同领域的新道路。   目前君子签用户数量已超3000多万,日签约量已超500多万次,合同保全数已超18亿次。君子签的服务得到了各行各业高度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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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电子合同证据效力的司法认定

电子合同作为新兴签约方式,除了一些刚需的行业外,其普及率还远远不够。   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电子合同的认可度不够,电子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遇到纠纷后电子合同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这些都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电子证据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电子证据特征由于网络环境产生的数据极容易被改变、灭失、伪造甚至毁灭,因而电子证据作为司法认定的证据材料时,必须满足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三个特征。真实性:审查电子证据出处、生产时间、地点、制作参与人、形成过程等情况,据此明确证据材料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有无删改、伪造等。关联性:诉讼人应当对纠纷中带证明事实相关联的材料给予充分证明,根据认定规则尽可能保持证据材料原始状态有助于提升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合法性:一方面,保证证据提供主体身份合法是前提条件,不仅包括证据收集身份要合法,还包括证据审查制作、收集、提取过程中的相关主体;另一方面,是证据材料收集方法与过程需遵从法律法规。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依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一下因素:1、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2、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3、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4、经司法鉴定未经篡改的电子证据;“经具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标准的鉴定程序鉴定的电子证据,应被认定具有真实性。”签署:在技术上,通过CA身份认证与信息加密技术,保障合同签署过程中签署身份真实可信、不可抵赖,签署内容不可篡改。传输:电子合同签署与传输过程中,利用哈希值固化技术,对每个操作节点的电子数据固定并留存。通过比对签署前后的合同原文哈希值即可对电子合同是否被篡改给予证明。区块链+司法君子签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建立联盟区块链,通过多方参与管理与运营,将区块链技术与电子签名服务供应商“深度融合”。电子合同的签署时间、签署主体、文件哈希值等电子合同的数字信息会同步到所有成员的各自节点上,所有信息一经存储,任何一方都无法篡改。即使区块链中有部分节点的电子数据被破坏,当事人仍能从其余节点找回原电子合同数据,充分满足了电子证据司法存证的要求。在线出证君子签对接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员会后,用户可以实现一键在线申请公证、司法鉴定和在线仲裁等服务,合作的法律机构也可以为用户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提供全方位的解答。全证据链包君子签会记录签约全过程,签约主体、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签约设备等都会进行存证。在君子签平台上签约后,如遇到合同纠纷,可以在平台上下载与自己合同的相关全证据链包,里面包含:签约后的正式合同、合同附带的相关文件、签约时的现场存证、签约全过程的操作记录证据等,所有证据的保全、存证、公证、出证等。 全证据链包证明了签约主体的意愿、签约的时间与地点的真实、证明了签约文档的法律效力,证明了整个签约过程受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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